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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农机安〔2017〕15号   文章来源: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5/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我司决定结合农机行业特点,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筑牢思想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农机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人要通过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接受采访、参加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与农机手谈心等形式,教育引导农机手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红线和法律底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监理干部下基层活动,深入农村集市、田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和农机合作社等农机生产经营场所,向广大农民群众及农机手进行安全专题宣讲,广泛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知识,切实提高广大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在内蒙古、福建、广东、青海4省(区)同步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机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发放农机手安全倡议信、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画册和农机安全操作挂图,播放农机安全宣传片等方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助方法等,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和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执法检查。各地要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微博、微信等形式,集中宣传农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进一步推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三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要结合“三夏”农机生产实际,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深入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和农机“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假牌套牌、未检验作业等行为,有效治理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非法违规行为,排查事故隐患,努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坚持寓农机监理于服务之中,将农机安全监管与安全宣传、驾驶操作培训等安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深入生产一线为农民服务。

(四)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要通过组织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培训展览,组织事故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学习借鉴全国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的好经验和好做法,组织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要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本地区、本单位职工、广大农民群众、农机手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将创设农机安全文化建设专栏,各地可将创作的农机安全文化作品择优推荐到专栏上,供各地交流学习。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理机构要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深入一线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积极引导农民机手学习安全知识、掌握操作要领、加强机械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生产意识。要全面落实好免征农机监理5项收费的政策,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保障资金,保证工作正常开展。要进一步推动农机报废回收试点、农机安全生产防护性能提升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以点带面,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事故的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农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务求活动实效。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农机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农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努力使各项活动落地生根。

(三)加强跟踪调度。要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将好的做法和经验编辑成简报或信息报我司。简报要数据翔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1000字以内。为了掌握各地的工作动态,工作成效,请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于5月31日前将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及《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见附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安全监理处。

联系人:刘俊   电话:(010)59193363   传真:(010)5919334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农机化司(邮编:100125)  邮箱:njhsajc@agri.gov.cn

附件:农机安全监管活动统计表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