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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农业部   文章来源:农业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林)、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黑龙江、海南、广东垦区,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

  根据中宣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8]103号)精神,现就农业部系统和农业行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本着形式多样、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推进“隐患治理年”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为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提供保证。

  二、活动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为治理隐患,防范事故。活动时间为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农业部重点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组织部机关司局和部属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观看《综合治理、保障平安》安全宣传片和《平安是福》安全系列剧。指导各单位采取专家授课、发放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等方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重点突出反恐、防火、防盗、防泄密等安全内容的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规范安全行为。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帮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知识。竞赛采取开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初步安排为:6月8日前,部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制试题;6月9-10日,部机关司局和部属各单位到部安委会办公室领取试题;6月11日至20日,各单位组织本单位主管领导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答题;6月25日前,各单位收齐本单位答卷并反馈部安委会办公室。

  (三)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管理和监控,加大指导和督促力度,派出渔业、农机、草原防火、农垦、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等六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分赴有关省(区、市)和部属单位开展督查。

  (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通过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中央电视台农业频道、中国农业信息网、中国农机化导报等媒体,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我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一是6月1日-30日,在农民日报上设立安全生产知识专栏,每天刊登一则农业安全生产小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应急避险、抗震救灾方面的知识,农业各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等。二是6月上中旬,在农民日报等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刊登农业安全生产的专访文章和渔业、农机、草原防火、农垦、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宣传文章。三是7月初在部机关大楼展出“安全生产月”宣传展板,展示“安全生产月”中各行业、各单位开展的工作。

  四、农业行业重点活动安排

  农业各行业要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安全生产知识进村入户,让“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

  (一)渔业。根据渔业水上事故及灾难特点,开展“送安全知识到渔村渔船”活动。结合渔船救生、通信、监控设备等安全设施配备和政策性渔业保险试点等工作的推进,面向广大渔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应急预案启动和救生演练,组织文艺表演,发放安全生产学习资料。

  (二)农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积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好农机宣传咨询日活动。印制一批“给机手的倡议信”和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挂图,发放到基层单位和农机手。开展送农机安全服务下乡活动,组织各级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农村集市、田间场院等,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致富信息、维修服务送到乡镇、村户。结合“三夏”和“双抢”等重要农时季节,指导各地做好联合收割机等农机跨区作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农垦。结合各垦区实际情况,针对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排查治理隐患。组织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摄影书法比赛和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展小学生“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发放《农垦安全生产实务》等宣传材料,让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

  (四)草原防火。宣传《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增强避灾防灾和自救互助能力。举办全国草原防火宣传信息工作培训班,培训草原防火知识。督促各地层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完善、扑火机具储备是否充足完好、防火隔离带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火灾隐患。

  (五)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督促各地加强实验室监督管理,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开展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各级领导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领导,细致谋划,精心部署,为推动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灵活多样,因地制宜。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咨询日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以倡导安全文化、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为目标,查隐患、找漏洞、出实招,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开展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稳定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做出贡献。

  (四)请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等单位于6月5日前将本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文章(自选角度,2000字左右)报部安委会办公室。请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于6月1日后到部安委会办公室办理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借领手续,并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同时附活动照片)报部安委会办公室。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同时附活动照片)分别报送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联系电话:010-64193363,农垦局联系电话:010-64192634,畜牧业司联系电话:010-64193161,兽医局联系电话:010-64191692,渔业局联系电话:010-64192994)。

  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192512,传真:010-64192551,邮箱:laiyuedong@ agri.gov.cn。

                                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