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内容
最新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安全生产月 >> 相关文件 >> 正文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作者:应急管理部   文章来源:应急管理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2/1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结合应急管理系统实际,我们制定了《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单位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或方案,请及时报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

 

附件:《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应急管理部

                              2022126

 

 

全国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期间,应急管理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应急管理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传播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向纵深推进,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应急能力不断提升。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结合应急管理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提高应急管理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全社会公民应急管理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增强应急管理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为着力点,突出应急管理普法重点内容,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2025年,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相对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和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最根本的保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两个至上”,始终做到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以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应急管理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制度措施的基础上,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着力完善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确保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坚持创新融合。创新工作理念,着力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注重采用贴近实际、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把应急管理普法融入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基层应急能力建设、责任制落实、事故灾害应对处置等全过程,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统筹考虑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增强全社会应急管理法治水平、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等因素,将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与立法、执法一体化推进,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要结合应急管理部门实际阐释好宪法精神,在应急管理中捍卫并坚守宪法精神,创新宪法学习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等国家重要法律。组织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梳理、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条文,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刑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等,重点梳理、宣传好刑法中涉及应急管理的法律条文,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大力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强化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理念。

(四)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配套规定,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围绕保障安全生产,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充分发挥法治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作用。围绕强化自然灾害综合治理,大力宣传防震减灾法、防洪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防汛条例、抗旱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围绕保障消防安全,大力宣传消防法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抗御火灾风险能力。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梳理、宣传好党内法规中涉及应急管理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党员尊崇、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通过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提高应急管理系统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

(一)加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应急管理系统法治素养提升的关键,结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应急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充分利用应急管理部干部网络培训资源,加大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二)加强企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落实企业从业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大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强化安全培训考核,促进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完善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促进从业人员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标准,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法治文化建设,促进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安全生产,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和事故警示教育,鼓励和引导从业人员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员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群防群控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结合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将应急管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法治教育内容。大力加强青少年防灾减灾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防灾减灾知识普及和技能训练,帮助青少年掌握必备的防灾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各大中专院校尤其是职业院校学生应急管理法治教育,指导院校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知识的教育,增强广大在校学生维护社会安全的责任感,提升应对事故灾害的意识和技能。鼓励各大中专院校搭建互联网线上安全教育平台,利用图文并茂的安全教育内容,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安全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率。

(四)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结合深化“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加大乡村(社区)应急管理普法力度,加强对农村村民、未就业的城市居民等人群的应急管理普法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向社会公众普及火灾、洪涝、台风、地震等各类灾害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组织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和安全培训、防灾减灾体验基地作用,让更多的公众走进基地,近距离传播安全防灾意识、传授安全防灾技能。

四、增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在立法、执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除依法保密的以外,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对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应急管理立法,通过加强与社会公众沟通,增强对应急管理立法的理解和认知。规章出台后,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将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公布、陈列,方便社会公众掌握查阅。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方面,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群体及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宣讲,把普法教育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实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普法。坚持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主动释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典型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推进应急管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应急管理法治文化阵地,扩大阵地覆盖面和利用率。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和网络新媒体资源搭建普法宣传平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因地制宜设置专题展板、墙画、挂图等,定期制作推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地方政府、社区、企业等单位加大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防灾减灾数字图书馆、安全教育体验馆、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建设力度。结合应急管理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运营的相关标准、教育活动内容和管理办法,积极推动基地成为集学习性、实践性、参与性为一体的综合性应急管理法治教育场所。搭建应急管理法治国际交流平台,开展与世界各国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对话,注重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应急管理法治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高校设立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法治研究机构,开展应急管理法治相关理论与实践研究。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利用“互联网+”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办好“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和网站普法专栏,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应急管理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并用,推动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优势互补、线上线下互联互通、覆盖人群广泛、普法对象精准的应急管理新媒体矩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应急管理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五、开展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一)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要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咨询台,采取专家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发放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普及读物、举办应急管理法治成果展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要结合司法行政部门部署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突出应急管理领域特点,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应急管理普法宣传活动,切实调动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开展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继续联合司法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普法办等单位开展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广泛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持续探索创新竞赛方式方法,把线上网络答题和线下实操比拼相结合,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开展联动普法,把应急管理普法工作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之中,多渠道、全方位塑造普法“应急管理”品牌。依托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探索基于大数据的精准普法工作,创新打造“以需求定主体,以问题为导向”的精准普法和深度普法模式,努力开创“智慧应急管理普法”新局面。

(三)开展“法治力量助力公共安全——公共安全应急普法年度专项行动”。依托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公共安全组工作机制,聚焦每年在公共安全领域发生的事故、事件及出现的问题,针对公共安全风险隐患隐蔽性较强、矛盾纠纷易导致公共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认真分析事故、事件等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公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联合公共安全组相关成员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年度专项普法活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开展“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活动。鼓励指导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坚持基层导向,紧盯基层学法用法需求,每年组织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法治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组成应急管理普法宣讲团,走进基层农村、社区、企业、校园等,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进行生动宣讲、透彻解读,推动基层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把“应急管理普法走基层”与“大调研”有机结合起来,聚焦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域短板弱项,真诚倾听基层声音,及时发现问题,深入研究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五)公布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案例。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应急管理领域法律问题,征集发布有典型性、有代表性、有影响力、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并通过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适时发布安全生产等领域执法案例,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对应急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适时公布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深刻吸取有关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法治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六)讲述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故事。注重收集整理应急管理领域学法用法的好经验、好做法,适时总结推广,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讲好应急管理领域法治故事,展现新时代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的新气象、新成果。积极表彰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开展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应急管理普法作品,注重短视频在应急管理普法中的运用,让更多的应急管理普法作品传递正能量,展现新精彩。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普法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研究制定落实本规划的方案举措,明确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平安中国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积极构建普法工作长效机制。

(二)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压紧压实普法责任链条。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落实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以普法责任推动普法质效提升。

(三)健全普法队伍。加强应急管理部门普法工作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加强普法骨干培训,积极探索研究式、互动式学法方式,不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政治素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遴选政治过硬、专业功底强、熟悉应急管理法律实践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深入基层开展普法活动。鼓励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充实到一线法律宣传队伍,激发行业、企业普法活力。

(四)强化总结评估。研究完善应急管理普法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推动形成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绩效评估机制。结合工作推进要求,开展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强化检查评估结果运用。强化对下级单位的普法工作督促指导,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及时发出工作提示,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应急管理普法依法治理经验做法,推动应急管理普法工作创新发展。

(五)加强经费保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部门预算,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搭建应急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平台,配备必要的普法设施,保证应急管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鼓励支持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参与公益性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