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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安全活动网   文章来源:安全活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4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为主要内容,以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重点,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推动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2531630

四、组织机构

2012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协办。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地区、各部门及有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管理网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重点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一)各地安委办协调有关部门下发开展2012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召开安全生产月协调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举行新闻媒体通气会,通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借助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工作,实现媒体联动。各级政府、安委会领导以电台采访、电视讲话、专题文章等形式,就开展好安全生产月进行动员和部署,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周宣传教育活动。第一周53169)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各地集中开展企业负责人典型事故警示宣传和教育,省有关部门以近年来分管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资料,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第二周61016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每天一个宣传咨询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提供安全服务和咨询。第三周61723日)安全文化周,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第四周62430日)应急预案演练周,各行业(领域)广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教育,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具体安排。610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地安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设立咨询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11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省公安厅牵头负责;612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咨询日,省交通运输厅、江苏海事局、省海洋与渔业局分别牵头负责;613消防安全宣传咨询日,省消防局牵头负责;614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宣传咨询日,省住建厅牵头负责;615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咨询日,省质监局牵头负责;616航空及铁路安全宣传咨询日,民航江苏安监局和上海铁路局南京办事处分别牵头负责。

(三)加强国务院《意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协调组织省、市、县(市、区)的主流媒体,运用专版、专栏、专题报道等形式宣传国务院《意见》的精神要求、配套政策和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

(四)举行送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和进家庭、进学校、进工地的六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志愿者为基层提供安全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发挥常熟、淮安等地安全生产专业艺术团体和广大业余文艺宣传队的作用,组织开展基层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让公众树立安全观念、丰富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五)从61630,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所在地,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在城市公交、出租车、各类客运车辆上张贴宣传标语等。向公众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播放安全公益广告,开通并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六)各级公安部门要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等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动员和组织开展好生命之歌歌咏比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知识竞赛和江苏省纪念《安全生产法》实施10周年征文活动。组织职工、群众学习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安全宣传展板等。

六、活动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1个、我省第19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省安委办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

(三)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工作常态化和科学化。

(四)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实现双降双控一杜绝目标的工作举措,广泛宣传各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让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市安委办和省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分别于5575日前报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省组委会办公室将编印安全生产月简报进行宣传和推广。

省安监局联系人:朱,电话:02583332387,电子邮箱: zj_aj@js.gov.cn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华钢,电话:0258541282785479332(传真),电子邮箱:aqy_aj@js.gov.cn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号,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邮编:21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