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内容
最新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方案 >> 正文

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安全活动网   文章来源:安全活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5/24

各区、县、委办党委宣传部(处),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区、县公安分局,各区、县文化(广)局,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局(公司)团委,各区、县妇联,各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

    按照《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的工作部署和活动要求,为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部署,以宣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重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共同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共同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区县、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各区县、部门、单位要设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具体开展活动。

    五、主要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5月29日,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0日,组织召开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通气会。通过“上海安监”政务微博,发布本市“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信息。

    2、6月1日,组织召开201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幕式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演练。

    3、6月4日—8日(第1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观看《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和《人命关天》节目。

    4、6月11日—15日(第2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宣传周活动。发布上海市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标准;组织开展市级层面的《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复赛;组织开展创建安全社区的乡镇街道进行“生命之歌”传唱活动。

    5、6月18日—22日(第3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高危行业、较大危险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举行应急救援演练。

    6、6月25—29日(第4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周活动。包括法律法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农民工安全生产常识的普及、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广、安全社区建设标准培训等活动。

    7、6月30日,组织开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知识竞赛决赛、“安康杯”表彰暨“安全生产月”活动闭幕式。

    (二)区域性活动

    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在组织开展好全市性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区域、本系统实际,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要通过辖区或系统内媒体,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应急演练、事故警示、知识竞赛、送安全文化下基层、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康杯”等活动,学习法律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要组织创建安全社区的乡镇街道传唱《生命之歌》,开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要积极利用网站、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培训班等活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以《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公益宣传。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以学习《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职业病防治法》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等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本质安全。要组织从业人员观看《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片》和《人命关天》,在作业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组织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全员“五个一”活动,即主动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一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忆一次安全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查一起自己身边的习惯性违章。要紧密依靠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活动,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预防能力和安全管理能级。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各级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紧紧围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主题,认真谋划,积极策划、组织和实施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实现“安全生产月”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源头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等媒介,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要有专人负责联络沟通,及时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反馈活动信息。在5月25日和7月5日前,要分别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分别���送市安全监管局宣传培训处、市总工会经济工作部、团市委青工部。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总工会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

上海市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