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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安全活动网   文章来源:安全活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24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2013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措施为主线,以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有效落实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城市运行安全,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主题

  2013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强化安全基础,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三、活动时间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可贯穿全年。

  四、组织机构

  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首都精神文明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十个部门组成,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落实全市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

  五、活动内容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安排,为组织开展好2013年北京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拟将“安全生产月”分为四周,每周一个活动主题。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围绕主题,组织开展好有特色的活动。

  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3日至6月9日)为警示教育周。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以生命的名义》等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防范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6月9日,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0日至16日)为安全文化周。

  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组织开展安全文艺演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摄影书画展、学唱传唱安全歌曲等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在此期间,将启动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安全在我身边”巡回演讲活动、安全生产影视片集中展映活动、第四届“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等全市性活动。

  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7至23日)为应急演练周。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都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活动。特别是高层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人员疏散演练,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等高危企业要组织开展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周活动,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防范意识,掌握事故处置要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第一时间科学自救、科学互救能力,将事故消除在初发状态,避免事故损失和影响的扩大。

  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4至30日)为隐患排查治理周。

  各区县、各行业、各企业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的部署和安排,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执法、大治理活动。通过活动开展,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发挥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区域性活动、行业性活动和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一)全市性活动

  1.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在5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电视电话会结束之后,召开2013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部署,并邀请有关新闻媒体进行集中的宣传报道,全面启动201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9日,举办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咨询日活动将突出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宣传咨询日主会场的活动将邀请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和北京市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各区县(开发区)要设立宣传咨询日分会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宣传咨询一条街,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设立宣传咨询站。咨询日活动要强化组织,注重利用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应急装备演示互动等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在全市掀起“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潮。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型公开课活动。利用“北京市安全生产讲师团”,以宣传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为重点,深入区县、行业、企业等基层一线进行宣讲。同时,利用安全生产基层宣讲员队伍,组成宣讲小分队,以宣传安全用电、安全用气以及突发事件应急自救等知识为重点,深入乡镇街道、社区,进行宣传讲解。通过活动的开展,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安全生产氛围。全年计划进行50场宣讲。

  4.组织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巡回演讲活动。市安全监管局会同市总工会,以建筑、消防、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创作演讲词,组织演讲小分队,深入乡镇街道基层一线,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演讲。通过活动开展,向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全年计划进行50场巡回演讲。

  5.组织开展安全科普电影集中展映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广电局,选取国家数字影院中心的《突发事件应急自救》《安全使用气体燃料》《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预防》等安全科普电影,利用数字影院放映厅和移动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在全市企业、街道、乡镇、社区集中开展巡回展映活动。同时,会同市建委、市总工会组织开展“百场安全警示教育片进工地”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提高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全年计划组织放映10000场次。

  6.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教委,在全市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第四届“安全伴我在校园 <http://search.people.com.cn/rmw/GB/rmwsearch/gj_search_lj.jsp?keyword=%D0%A3%D4%B0>,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活动。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少年报》《作文宝典》等媒体上刊登,在北京城市管理广播录制播出,扩大活动的影响力。通过活动开展,使安全生产走进校园,从小培养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和效果。

  7.举办百万一线职工安全知识竞赛。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市国资委、市总工会,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为主要内容,面向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的一线从业人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通过活动开展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8.举办第七届北京安全文化论坛。按照“高规格、高层次、高水平”的原则,邀请国内外安全生产领域知名专家紧紧围绕如何保证特大型城市安全运行进行研讨交流,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文化建设献计献策。

  9.组织开展“直击安全现场活动”。结合今年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将深入区县、行业、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利用新闻媒体开办的“直击安全现场活动”进行曝光。

  10.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和高层商务楼宇应急演练。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出安全生产事故和自救互救能力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全市性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和高层商务楼宇应急演练。

  (二)区域性活动

  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积极参与全市性活动,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预案演练周、隐患排查治理周的活动的同时,结合属地实际,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一线,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应急演练、巡回演讲、歌咏比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送安全到基层等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面向所管区域内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六小”企业)、面向外来务工人员、面向社区百姓,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五进”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基层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

  (三)行业性活动

  各行业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好本行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住建委、市民防局等部门,除组织参加全市性活动外,要结合今年开展的矿山和危险化学品、餐饮场所燃气、商市场、道路客运、建设施工、消防安全、地下空间、“打非治违”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精心策划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对所管领域集中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市教委要会同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市旅游委、市国资委、市农委、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也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一方平安。

  (四)生产经营单位活动

  煤矿企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工业企业等高危企业,除积极参加市、区县组织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外,要结合企业特点开展以“查找隐患、杜绝违章、防范事故”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答卷、提一条合理化建议。通过活动开展,大力加强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及安全常识落实到每名员工。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餐饮、影剧院、网吧、歌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通过活动开展,消除安全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其他类型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六、做好新闻宣传和环境布置工作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的新闻宣传工作,要组织媒体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同时也要对违反安全生产法、违规的企业,公开进行揭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安全监管局将利用中国安全生产报《首都安全专版》、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安全新干线》、市安全监管局政务网站、北京安监政务微博等媒体集中开展宣传。

  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期间的环境布置工作。各区县、各乡镇街道要在辖区重要场所、重点地段、重要区域以及过街天桥、道路隔离带、护栏以及灯杆等醒目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口号,并利用辖区电视台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公益宣传片,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知识。市交通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充分利用户外交通诱导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理念的宣传;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指导督促在建工地,特别是地铁施工以及重大项目建筑工地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市商务委要指导督促大型商场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开展安全生产的公益宣传。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生产横幅标语和海报挂图。通过环境布置工作,在全市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有考核。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考核,注重实效。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组委〔2012〕2号)精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定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试行)》,加强对各区县、各部门,市属企业集团(公司)的考核,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2013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将继续开展优秀组织奖、最佳实践活动奖、优秀新闻报道奖的评选活动。各区县、各部门、企业,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要及时向市组委会报送活动信息。

  请各区县、各部门、各集团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于7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考核自评表、推荐表、活动情况汇总表以及相关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报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