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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章来源: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23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海南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动员各市县、各部门、各领域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和加快绿色崛起的发展战略部署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全省性主要活动
(一)环境布置
1.宣传海报(主题招贴画)。印制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招贴画30000张,发放到各市县和企业,主要张贴在城乡人流集中的主要街道、商业区、社区、企业、厂矿车间、学校等场所。
2.宣传标语。在企业、厂矿车间、学校,客运车站以及码头等场所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
3.宣传小手册。印制以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小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小手册(20000册),发放到各市县和企业,实施“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
组织实施单位: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及有关单位。
(二)“安全生产月”宣传
1.新闻宣传。
省内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单位、有新闻资质网站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重要活动,介绍我省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现状。集中曝光一批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深刻剖析事故原因,教育人们吸取教训,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2.公益广告宣传。
由安监部门策划设计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公益电视广告、平面广告和LED广告,“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在新闻媒体上、公交、影院、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播放。
3.公益短信宣传。
制作突出“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手机公益短信,通过通信运营商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温馨提示宣传活动。
组织实施单位:省委宣传部、省通信管理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海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海南分公司等。
(三)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按《通知》要求,国家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市县要按照全国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在本地区主要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设立宣传咨询点同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地点由市县自行确定)。为了解掌握各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情况,海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择机对部分市县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县安委办;协助单位:各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各市县、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并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 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巡回放映活动;邀请专家做客主流媒体,开展网络在线访谈;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来倡导和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安全生产;要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知识竞赛活动;要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法制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县安委办;协助单位:各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别在海口市、三亚市、东方市、洋浦经济开发区、澄迈县辖区选一家重点企业组织一次不同类型的应急预案演练。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相关市县安委会、相关企业。
2.各市县要组织1-2个重点企业和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在应急预案演练周内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并做好演练记录备查。
组织实施单位: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相关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六)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
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倡导和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组织实施单位:省总工会;协助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七)开展“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群众尤其是青年农民工积极参与“青安岗在行动”,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要加强协调和联络,开展特色家庭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弘扬科学、文明、健康、进步的生活方式。
组织实施单位:团省委、省妇女联合会;协助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安全警示教育片放映活动
要通过播放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和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九)“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征集评选活动
2014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在各级新闻媒体上刊播的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选送作品应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深入反映我省各市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和问题;应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深入宣传安全生产基层工作。
各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和新闻单位及媒体要认真开展新闻作品遴选工作,确保选送作品质量,于7月3日前将选送作品报送至省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再由省级组委会报送到全国组委会参评。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以此为契机,加大与本地区各主流媒体的合作,充分开发利用新闻媒体,扩大安全生产宣传声势。
组织实施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单位:各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媒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省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科学谋划,跟踪指导。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提早谋划,将本市县、本部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部署及时印发所属地区和相关单位,做好动员部署。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跟踪指导,做好活动相关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加强协调,强化考核。本方案用于省级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也作为区域性活动指导性方案,供各市县、各部门和各企业参考。各市县、各部门、各企业“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要将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省级组委会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情况,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各市县、各部门、各企业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将纳入201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