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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文章来源: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4/29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将开展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这一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动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发展,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主要活动安排
  6月1日至30日及其前后,在全省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同时开展。
  (一)开展百场报告进万家单位活动。省委组织部已将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内容,各级安办要主动衔接,每期至少开设一个专题,集中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省安全监管局已编印《领导干部安全读本》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提纲》,向各地投放。各单位要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区、县、乡镇和企业,集中宣讲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宣传这些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各地、各部门领导要带头宣讲,做到每县至少一场。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已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各地要统一组织、统一行动,要将“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深入群众,寓教于乐,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重点设置矿山安全、危化安全、交通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生活安全(电力、燃气等)等版块,开展现场咨询及受理举报;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进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倡议,开展“我为安全生产献力量”万人签名活动;现场组织安全生产知识有奖问答、猜谜和逃生自救体验等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典型案例等展板,开展以案说法;现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品;邀请有关领导同志和社会名人、安全形象大使出席宣传咨询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全工作落到操作层”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督促安全工作落到操作层为切入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的“四不两直”制度,组织开展暗查暗访、行政执法和“打非治违”活动,并邀请记者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直接曝光。动员各类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隐患,并上传网络,打一场隐患排查的人民战争,对职工群众查出的隐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对查找出重大隐患的个人给予重奖。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最尽职的安全操作手、最负责的安全管理者、最履职的安全监管者”活动,大力宣传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社会展现安全生产一线人员的风采,努力在全省系统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创先争优局面。省政府安办将组织煤矿、非煤矿山、危化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家和相关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并邀请中央驻川及省级主流媒体,对安全生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检查、采访、督导等活动,报道典型人物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曝光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以及非法违法的典型案例。
  (四)开展百部安全生产公益作品创作、展播活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广电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四川省第三届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大赛,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密切合作,设计、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感染力强的电视类、广播类和网络类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做到每县至少一条,并组织在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电视台展播。各地区要协调当地电视台、公交车载电视、广场LED等载体,在安全生产月期间,每天黄金时段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短片、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等内容,有效发挥公益广告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推动作用。
  (五)开展安全文化传播活动。各地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举办的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全国煤矿责任事故处理结果警示教育巡回展、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活动、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和省安全监管局举办的四川省安全社区建设摄影书画比赛等活动。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色和安全社区、平安创建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推进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推广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经验,适时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企业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和积极性。要利用媒体、手机短信、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载体,联动宣传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向全社会宣传安全文化、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夯实安全文化基础。
  (六)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省安办将组织拍摄《5.11桃子沟煤矿事故警示教育片》、《9.15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录》并向社会投放,在政府网站、腾讯视讯等网站上进行常年播放,强化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各地区、各单位要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安全警示教育栏目,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事故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要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省受警示”。
  (七)开展安全体验和应急演练活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安委会突出矿山、危化、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企、地企、社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有条件的地区要探索组织安全体验科目进城市、社区、村镇、企业、校园,组织开展黑暗烟热环境逃生、高楼(空)缓降逃生、灭火自救训练、地震避险训练、道路交通事故训练、洪涝灾害自救、外伤急救训练、社区、家庭防火灭火训练体验等活动,通过媒体广泛报道,让参与者在娱乐中提升应急能力,在全社会掀起应急演练活动高潮。
  (八)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区域性活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完善沟通联络机制,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以及“平安校园”等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结合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学校、商场、KTV等消防重点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的宣传工作,在主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支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按照全国、全省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区域和单位特色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地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第二阶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力度,监督落实好各项交通安全保障措施,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提供动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4〕7号)和本通知的安排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相关活动,确保做到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落实责任,严格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宣传人员、宣传经费、宣传内容全面落实。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实际细化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单位和企业的宣教主体作用,推动活动重心向基层和企业下移。省安办将适时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创新,营造氛围。要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突出活动主题,结合自身特点,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安全宣教形式,丰富安全宣教内容,不断强化宣传教育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动各类主流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要发挥好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加强舆论监督,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宣传声势,扩大宣传影响,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努力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四)统筹协调,沟通信息。各地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方案、总结、活动信息和文化宣传产品及时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全省组委会适时召开“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总结交流会,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对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2014年安全生产好新闻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评选。
  各单位分别于5月10日前、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活动有关动态信息请及时报送。
  电话:028-86632630、86630723传真:028-8663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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