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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文章来源: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5/3

各区、县(市)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16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4月21日

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和指导思想

2017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开局之年,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的起步之年。今年6月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深入基层、贴近群众、面向社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我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活动时间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和媒体支持

组织领导:成立长沙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明理担任,组委会成员由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督促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区县(市)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联络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春山担任。

媒体支持:中国安全生产报、长沙晚报、长沙广电集团、星辰在线等。

四、活动形式和重点内容

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有创新性的组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既要丰富形式、又要确保效果,努力打造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特色亮点。

(一)强化意识――广泛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开展面向企业、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坚守“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一是开展“各级领导论安全”活动。采取邀请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作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撰写体会文章、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省安委办要求,市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市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撰写一篇理论文章)。二是开展“各类媒体话安全”活动。充分发挥传统主流媒体、各类专业媒体主阵地作用,创新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的传播优势,进行全方位、立体式、有深度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活动,向全社会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解读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就、传播安全生产知识常识、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三是开展“安监干部讲安全”活动。不断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以“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的巡回演讲、“寻找最美基层安全卫士”等公益活动,进一步弘扬正气、宣传典型、传递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二)落实责任――深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三个一”活动。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要目的,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自觉,发挥企业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省安委办要求,各区县市推荐1家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并报典型材料)。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安全公开课。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谈认识、讲体会,摆问题、找差距,定措施、严承诺,为全体员工作出表率、为企业发展担当作为。二是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谈心对话。企业内部要采取下谈一级的方式,企业负责人对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对班组长,班组长对一线员工,层层开展安全生产谈心对话,充分交流观点看法,认真征求意见建议,深入了解思想动态,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安全举措的落实。三是开展一次安全承诺宣誓。依据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全体员工通过职工大会、部门会、班组会,或张贴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向大家作出安全生产庄严承诺,真正落实“四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三)浓厚氛围――集中开展“安全月”系列主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县(市)以及安监、交通、公安、国土资源、质监、农委、经信、国资委等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实际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影响的主题活动。一是集中开展“安全让生活更美好”广场咨询日活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要求,各区县(市)、乡镇(街道)6月16日要集中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广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咨询台、表演文艺节目等方式,解答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传播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常识和应急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认真落实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大培训的通知》精神,集中组织开展一轮面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强化意识、掌握知识、了解常识、增长见识,真正构建“无盲区、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宣教培训体系。三是集中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围绕矿山、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以及汛期安全等内容,指导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或演习),加强应急演练评估,实现应急预案闭环管理。要组织开展政企联动的示范性演练,检验多部门、多单位协调配合能力,增强社会公众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从严治安――强力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执法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计划执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持续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执法行动。一是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鼓励人民群众通过“12350” 热线电话、关注《长沙安监》微信公众号或其他方式,参与市安委办推出的“安全隐患随手拍、百万奖金等你拿”活动,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营造安全隐患人人查,安全事故人人防的良好氛围。二是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结合打非治违“飓风”行动、专项整治、许可核查、高危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采取联合执法、重点执法等形式集中开展监管执法行动,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企业,形成“依法治安”的强大合力和“从严治安”的强大震慑力。三是开展事故警示宣传教育。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围绕“七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各区县(市)、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监管局、市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一是筑造一批多元特色安全活动名片。根据受众特点,组织开展“寻找生命保护神”、“安全大舞台”、“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我的安全我做主”等活动,发动广大青少年和职工群众参加“安康杯”竞赛、“平安行·你我他”、“对生命安全负责,向交通事故宣战”、“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努力构建筑牢“群防、群控、群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创作一批安全文化宣传教育精品。指导、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创作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安全动漫、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和宣传展板挂图、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鼓励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文化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晚会、巡回演出、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提高广大职工群众、青年学生、妇女儿童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我保护意识,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三是建设一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居民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开辟建设安全生产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屋场以及文化长廊、体验基地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场所,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传和安全科普体验,促进全民安全文明素质的不断提升。

五、保障举措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工作人员和必要的活动经费,精心策划,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全年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创新形式内容,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突出重点,强化末梢。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要以高危行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行业企业及非公企业为重点,引导更多的企业自主地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安全培训活动,确保实现宣传教育多途径、安全培训全覆盖。

(四)落实责任,做好总结。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反馈,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还将按照国家和省安委办要求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五)整理资料,及时报送。根据省安委办要求,请各区县(市)于5月20日前提供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书面文章1篇、 1家主体责任落实较好的企业典型材料1篇;请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于5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5月2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各区县(市)、市直各部门联络员于6月份的每周五(分别是6月9日、16日、23日、30日)将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市组委会办公室,重大活动随时报送。各单位需要报送活动视频、照片时请分别按视频制式(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附件:

1、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地区和单位联络员登记表

2、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呈报表

3、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供参考)

4、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附件1: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地区和单位联络员登记表.docx
附件2: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报表.docx
附件3: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docx
附件4:长沙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