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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深化措施,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作者:福建煤监局综合处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1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执法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福建煤监局以建设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干成事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为目标,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为切实履行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职责使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是制定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根据省委安排的理论学习意见,结合全局工作实际,制定福建煤监局2012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要求。

二是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原则要求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各党支部每周保证组织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实际,适时增加或调整学习内容和时间。

  三是学习方式灵活多样。结合监察执法实际,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讲座与研讨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活动,确保监察执法和学习教育两不误、两促进。

  四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习教育活动在局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支部重点负责组织本支部政治学习,并要求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细化学习内容,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五是深入基层调研学习。坚持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学习与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相结合,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集中精力思考,提出建设性意见。。

  六是督促检查,促进学习。局机关党委对各支部的学习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