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江西省安监局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防汛期间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针对当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生产特点及所处地理环境,强化安全监管手段、措施,确保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万无一失。
据悉,该省要求全省各地立即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现状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临近山坡、江河湖泊或处于防洪区、库区、地势低洼区域的剧毒品、遇湿易燃物品、易燃液体、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情况,对因水位上涨产生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难以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切断企业电源,及时清理生产装置中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防止设备、设施浸水后,产生不安全因素和污染环境。 该省还要求各级安监部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掌握天气、水情预测预报,加强汛期应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此外,要求危化品从业单位在近期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而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增强抵御各种事故的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