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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强化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源头控制

作者:福建煤监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1

一是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严把安全准入关。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条件,加大企业安全投入,落实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作业场所环境,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凡是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机构不健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和综合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予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

二是重视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在对煤矿建设项目 (新建、改建、扩建)进行安全专篇审查时,将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制定或设计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来审查,对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工艺、设备,要求业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防护措施,从源头上减少职业病危害。

三是严把节后复工审查关。将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工作要求纳入节后复工检查的必备内容,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在按照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把关的同时,对煤矿企业的危害防治制度建设、机构建设、人员配备、装备投入、粉尘治理、健康体检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把关,凡是未落实到位的,一律不予批准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