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辽南分局与辖区地方政府召开煤矿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结合当前煤矿实际,就贯彻落实辽宁省安委会《关于辽阳市煤矿大黄二矿“3•22”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有关要求,对下一步监管监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加强对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管监察。各级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整顿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把煤矿停产整顿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煤矿停产整顿期间的死看死守和抽查巡查工作,对不执行停产整顿的煤矿坚决予以关闭。 三、严格煤矿复工、复产标准,不走过场。加强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管。对复产前煤矿整改隐患需要火工品的,要认真确定工程量,严格控制火工品供应。 四、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煤矿,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