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以及《江苏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苏煤安〔2010〕2号)等规定,江苏省安监局对申报2011年度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进行现场核准,并提出相关要求。
一、各煤矿企业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并准备好月度、季度、年度等自查资料。 二、请徐矿集团安排地质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管理专业人员各1名、大屯煤电公司安排1名地质防治水专业人员、华润天能公司安排1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参加此次现场核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于3月30日前报江苏煤监局安全监察处。 三、凡申报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煤矿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150号)的要求,做好迎接国家局现场核准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