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对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日前,浙江省安全监管局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并在全省范围内发布实施。
《办法》明确,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主要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科学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安全生产软科学研究,共性和关键性安全科技攻关,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和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研究等。包括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监总局)、省科技厅推荐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和省安监局立项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
《办法》对由省安监局立项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实施、验收、管理、推广,以及由本省各单位承担国家安监总局、省科技厅的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审查、管理等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