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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3月份对4起较大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作者: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9

为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切实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皖安〔2010〕10号)要求,3月份,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我省2月份以来发生的3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起较大建筑施工事故实施挂牌督办。

这几起较大事故分别是:2月14日,滁州市境内宁洛高速下行线141KM+400M处发生的1起一次死亡5人的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月11日,阜阳市太和县境内发生的1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月15日,宣城市广德县境内发生的1起一次死亡4人的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3月10日,宿州市萧县境内发生的1起一次死亡3人的较大建筑坍塌安全事故。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求相关市政府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查处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深刻反省、吸取事故教训,并举一反三,认真制定各项防范和整改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同时,依照规定和有关程序做好事故查处的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