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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监局渭南分局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局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

作者: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9

4月5日,陕西煤监局渭南分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监察员贯彻落实省局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二季度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学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传达提纲》、《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陕西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监察重点工作“落实季”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传达了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常同志重要讲话。渭南分局对开展“落实季”活动、二季度执法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部署:

1、成立了以分局领导为组长,各监察室为成员单位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分局“落实季”活动的开展。

2、要求全体监察员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两会”精神和省局工作要点的学习与分局当前工作相结合,写出心得体会。

3、各监察室要按照监察计划对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落实地方监管责任。并及时召开有分管煤矿安全工作的县(市)长参加的辖区煤矿安全工作会,通报辖区煤矿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掌握辖区煤矿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监察计划。将防治瓦斯、火、水、顶板灾害作为执法重点,开展防治瓦斯、防治水、防治顶板灾害专项监察,严格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发布的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和省政府“十必须十禁止”规定,按照监察计划,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做到执法文书、行政处罚、督促安全措施落实的“三个到位”,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分局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察办法》的要求,建立台账,跟踪监察督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做到“四要”:一要责令矿井立即停产停工整顿、停止使用等行政处罚,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令撤出作业人员;二要实施行政罚款;三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四要向煤矿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督促企业落实整改等措施。

6、以开展学雷锋为载体,强化监察员服务意识,弘扬“爱国守信、勤俭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精神和“团结敬业、务实创新、廉洁监察、安全发展”的机关精神,促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

7、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提高监察人员精神风貌,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作风,开展“重学习、讲政治,重实效、转作风,重服务、讲文明,重和谐、讲团结,重廉洁、严要求”活动,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立足本职业务,创优执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分局廉政风险排查和监督检查,落实“一岗双责”,守住清正廉洁、干净做事的底线。努力建设和谐共事、清正廉洁、真抓实干的煤监队伍,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扎实工作,坚定“一个信念”,树立“三个理想”,提高“三个能力”,努力促使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