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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明确综合监管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八项重点任务

作者: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9

4月5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2012年突出抓好八项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是努力开创安全发展新途径。要以新办法、新途径、新举措正确处理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治标与治本、政府监管与企业负责、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的关系,努力闯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新路。二是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加快《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立法起草工作,编制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支持配合“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利用约谈、挂牌督办、跟踪督办、警示通报等手段,及时解决综合监管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以推进标准化建设为抓手,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引导工贸企业积极参与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考评体系和规章制度,严加考核。四是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突出查处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冶金、机械等重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积极开展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重点时段、敏感时期安全监督检查。五是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严格“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审查、规范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程序的要严厉处罚。六是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化隐患排查标准、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安全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七是强化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八是加强综合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