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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以“三项岗位”人员培训推动全员安全培训

作者: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9

一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总局44号令对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有了新规定,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举办安全资格培训必须在具备规定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参培人员的信息要录入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培训机构要聘请专家和教授进行授课,要把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作为重要内容。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突出安全管理知识和本行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实践能力的考核。二是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监总局30号令,建立辖区内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台帐;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和冶金安全作业等新增特种作业安全培训项目的培训工作。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要根据总局新出台的培训大纲,继续组织人员编写教材和考试题库,扎实推进新增工种的培训考试工作。三是班组长安全培训。各级安监部门要摸清辖区内企业班组长的底数和培训情况,把班组长安全培训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培训机构要组建讲师团,开展“送教上门”活动;企业要把班组长安全培训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体系,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每年轮训一遍。四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全员安全培训。要把农民工和外包施工企业人员纳入全员安全培训范围;对新进员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支持有条件的培训机构把农民工安全培训与现有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就业、职业技能等培训结合进行,统一考核,分别发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改革用工制度,变招工为招生,加强安全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