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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齐头并进 多种举措重融合 切实推进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一、明确工作方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湖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湖政办发〔2011〕175号),要求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动,企业落实,部门联动、政府约束”的基本思路,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与标准化“同步创建,同步推进,同步申报,同步考核,同步管理”,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指导,注重工作效果。在统筹推进两项工作时,按照“一次考评两个结果”的工作方法,严格企业安全生产分类等级评估,同时兼顾协调目前各县区等级分类存在差异的问题。在企业诚信管理评定的同时,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通过开展企业诚信管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分类等级评估结果的运用,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对达标企业的后续管理,不断基固创建成果;促使安全不达标的企业自觉开展诚信达标和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夯实企业安全发展基础。

二、构建政策框架。一是出台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评估标准(试行)》(湖安委办〔2012〕18号),明确以标准化达标为基本条件开展诚信等级分类,大大强化了标准化在诚信考核中的重要地位;二是出台了《关于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和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意见》(湖安委办〔2012〕22号),对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的条件设置、评审人员的选用条件设置、以及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三是组织制订了综合类工业企业、机械制造、水泥生产、造纸、印染、木地板、竹制品、船舶修造、综合类小微型工业企业等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细则等。

三、落实工作措施。一是搭建评审体系,在各县区(不包括开发区、度假区)批准设立评审组织单位和评审单位,目前评审组织单位有6家,评审单位有11家。二是开发信息化建设,根据目前面广量大的特点,组织开发了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分类及安全标准化信息平台网络操作系统,目前已经投入试运行。三是加强评审人员培训,各县区评审单位共计107位评审人员参加评审人员培训班并通过了考核。其中41人被聘为评审专家、66人被聘为评审员。

四、政策保障推进。各县区通过多种形式来保障工作的推进。如安吉县、吴兴区、湖州经济开发区企业创建经费由县区财政保障;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对一、二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分别奖励3至8万元;德清县、吴兴区对创建企业优秀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并邀请相关专家深入乡镇、企业进行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