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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煤监局“12项措施”推动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福建煤监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近日,福建煤监局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12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煤监干部队伍。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一是完善政治学习制度。每季度安排一次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月安排一次机关政治学习,每年组织一期机关学习集训活动,通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专家辅导、经验介绍、讨论交流等方式,形成政治学习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对干部德、廉的考核;适时推动干部岗位交流,培养“一专多能”干部队伍;探索创新干部挂职锻炼、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模式,优化干部结构,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三是实施干部学习培训三年规划。为干部学习培训创造条件,提供经费保障。鼓励机关干部参加安全管理主体专业在职学历教育,推动技术干部职称考评。强化干部任职培训,全局监察人员100%持证上岗。选派干部到省属煤矿企业挂职锻炼(一般为3个月),凡新进人员必须下井跟班学习(不少于1个月)。

二、强化效能建设,提升行政执行力。一是简化会风文风。要少开会,开短会,提升会议质量和实效。要少发文,发短文,机关发文务求简洁精练、务实高效。力争2013年会议和发文比2012年有明显减少。二是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完善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制度,严格“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推行阳光行政。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督办。加强协调配合,实现机关有序运转、无缝对接。加强督办力度,重点任务布置后必须跟踪检查,细化分解,责任到位,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及时反馈。四是提升监察执法效能。要探索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方法,构建“大综合、大执法”格局,采取解剖式、调查式、暗访式、突击式的监察方式,切实摸清一线矿井实情,查清重大隐患,严肃非法查处和责任追究,提升执法水平和效果。要强化煤矿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深化案例警示教育,实现“两个提高”和“四个100%”。五是强化考核评比。要把考评工作贯穿于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完善机关效能检查、绩效评比机制,科学设置考评项目和内容,更加突出对履职尽责、执法效果、服务质量、廉洁从政等方面的考核,提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奖惩兑现和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在廉政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三、强化作风养成,提升服务水平。一是要强化作风养成。围绕严格执法,锤练干部“深、严、细、实”的过硬作风,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困难不退缩,面对责任敢担当,敢于较真碰硬,树立煤监的执法权威。二是要提升服务质量。坚持“监察与服务并重”,进一步简政放权、提效减负、结对帮带、强化指导,着力为基层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加强对下放审批工作的检查监督。三是要推动工作创新。着力在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上下功夫,在创新中求发展、求突破,掌握真实情况,研究实际问题,提出有效举措,保证全省煤矿年年有新的提升,到“十二五”末实现根本好转。四是要营造有为环境。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一盘棋”思想,分工不分家,精诚合作,团结和谐,弘扬机关正气,促进团结友爱。要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和工青妇的作用,丰富机关文化活动,激发工作热情,积极创建党先进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