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泰宁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年初制定的“三个确保”(即确保个体不超标、确保重大不突破、确保整体再下降)为目标,以创新事故防范体系建设为重点,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考核问责,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监督执法,圆满完成了年度指标考核任务。
全县连续3年实现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个主要控制指标“负增长”, 2010至2012年下降幅度为17.25%、31.07%、22.45%,年平均下降幅度23.59%,连续3年实现工矿商贸、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零事故”,火灾“零伤亡”,较大以上事故“零发生”, 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