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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突出四类重点市场 全面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为保障“两节”市场的繁荣和稳定,切实加强市场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有效遏制市场各类事故的发生,温岭市从2012年12月25日到2013年2月28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经市局登记的各类市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包括:一是被列入台州市级或温岭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商品市场;二是因各种原因,市场举办者未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的商品市场;三是市场内经营范围涉及易燃易爆物品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品市场;四是市场与居民住房紧密相连的,特别是下市场上住户的商品市场。

检查内容分别有:一是市场消防安全。一是市场消防设施配备和使用等落实情况;二是市场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是市场电线安装是否规范,有无老化和私拉乱接及违章用电等;四是场内有无明火和其它安全隐患。二是市场经营商品。主要检查涉及危险商品和易燃易爆商品,如液化气罐、烟花爆竹、油漆等。三是市场安全管理。一是商品市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及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三是安全员落实和安全培训教育及应急管理情况。

此次检查要求各部门加强联系,落实责任,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市场消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和细化市场消防安全检查行动方案,保证市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计划周密、工作扎实、不走过场、不流形式,讲究方法,务求实效。检查本着“一场一整治”的原则,逐个指导,逐个整改,并做到“四个绝不放过”。在检查中,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做好检查记录,采取积极果断的措施,及时纠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一定要落实整改措施、期限、资金和责任,增强整改力度。在整改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消防部门汇报,主动接受政府和专职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对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市场,报有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和取缔。对未依法履行市场消防安全职责而发生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及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要用铁的决心、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采取高压态势,扎扎实实抓好整治工作,做到该关的关,该补的补,该投的投,不留尾巴、不留隐患、不留责任,确保全市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彻底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