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内容
最新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安全生产月 >> 安监要闻 >> 正文

河南省出台幼儿园管理办法 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

作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2012年12月30日,省教育厅公布了《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幼儿园的举办、保育教育、安全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明确,举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办事处)教育办或中心学校申报,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核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民办幼儿园取得办园许可后,依法办理《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再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许可。

为保证幼儿安全,幼儿园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械,在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并与公安部门联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

对于幼儿园的班额,《管理办法》明确,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

幼儿在入园时,除体检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防止小学化、成人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