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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鲁中分局全面开展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现场核查

作者: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29

近日,鲁中分局对辖区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了资质审核的现场核查工作。

此次现场核查工作是受省局委托,由分局党总支书记许传军带队,聘请辖区安全培训系统的专家参加,分局相关科室人员配合组成了省局第三核查工作组。现场核查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培训机构资质审核现场核查的通知》(鲁煤监人事函〔2012110号)的要求进行,先后对淄矿集团埠村煤矿培训中心、章丘市矿业培训中心、济南李福煤矿有限公司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新泰泰丰安全技术培训有限公司、翟镇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新汶矿业集团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学校、山东省地方煤矿泰安培训中心等七家安全培训机构开展了资质审核的现场核查。

核查工作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汇总情况、问题反馈的程序进行,首先听取培训机构的工作和自查情况汇报,然后分组对资质必备条件、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培训教学、培训档案、培训设施、实训基地等方面进行了资料查阅和实地检查,检查结束后核查组立即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最后对被检培训机构进行了核查问题反馈,做到了不现场评分、不公布分数、只反馈问题,为形成现场评估报告提供了真实依据。同时,核查组严格执行廉政规定,向被查单位提出了廉政和从简要求,发放了廉政提醒卡和廉政反馈卡。

鲁中分局党总支书记许传军代表核查组讲了话,他首先传达了省局领导对于培训机构作出的指示要求,要达到“树立三种意识”即以职工生命安全为本的意识;培训的法律、责任意识 ;培训质量是培训机构生命的意识,以“三种意识”来指导和开展好安全培训工作,推动培训工作水平提升。结合本次现场核查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一是各培训机构要全面掌握和落实工作标准和文件要求,迅速抓好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明确培训工作应承担的责任,充分发挥培训效果,在培训中要强化对职工实际操作的培训力度和实效;三是注重对职工安全技能的培养和提升,真正做到服务于安全生产,为实现培养懂安全、能安全、会安全的本质安全人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