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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2013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面启动

作者:交通运输部   文章来源:交通运输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16

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了解到,日前,2013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全面启动。在去年活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今年的活动紧紧抓住驾驶员、企业、车辆这三个关键环节,新增了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建立客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机制等内容,力求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道路客运安全生产水平。

抓住三个关键环节

进一步深化驾驶员素质教育工程、推进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今年活动方案紧紧抓住了驾驶员、企业、车辆这三个关键环节。

活动方案要求,坚持将培养安全驾驶、文明出行驾驶员作为核心目标,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为此,将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开展客运驾驶员大培训活动,加强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为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将联合制定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检查细则》,开展企业达标活动。在加强车辆动态监管方面,活动方案要求客运企业规范联网联控各级系统平台、车载终端的运行管理和安装使用,落实企业监控主体责任,提高卫星定位装置的应用水平。

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

积极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是今年活动新增加的内容。活动方案要求,各地要加快推进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客运企业开展接驳运输,允许接驳运输车辆凌晨2时至5时通行,努力创造有利于接驳运输发展的环境条件。要督促高速公路服务区优先为接驳运输驾驶员提供落地休息的服务设施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同时,加强对接驳运输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规范的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并细化监督工作操作规程和评价标准,会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对接驳点、试点企业进行检查、督察。

建立较大事故挂牌督办机制

今年活动将继续严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各地公安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推行高速公路区间测速,确保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全力推进实施防范客运驾驶员疲劳驾驶的“84220”工程,即严格落实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要求。

活动方案要求,对于一次死亡39人的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各地要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各省(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建立客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挂牌督办机制,督促各地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客运企业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要集中培训;事故暴露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

此外,今年将进一步深化“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强化包车客运管理,进一步规范客运站安全管理。

据悉,自2012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开展以来,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从源头监管、过程管理都有了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截至去年12月底,全国客运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7.7%,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事故119起,死亡693人,同比分别下降24.7%22.0%。今年的活动仍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和安全监管总局联合部署,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活动效果,强化共管合力。4月为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11月为全面推进阶段,12月为总结完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