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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突破

作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文章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2/16
2013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全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834起,同比下降18.3%。其中: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209起,同比下降15%;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6起,同比减少9起,没有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实现了重大事故起数首次降至20起以下,创历史最低;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月份首次达到6个,创历史最多,其中第二、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连续88天和98天未发生重大事故;实行“黄金周”14年来首次全部节假日均未发生重大事故,创历史“零”记录。

  一是预防在先,大力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取得新成效。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全面、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车辆806万辆,查处逾期未审、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189万余人,排查道路安全隐患8.1万余处,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66亿起,行政拘留14.5万人次。挂牌督办突出的安全隐患、违法问题2631个,约谈整改2767次,追究事故责任人213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335人。

  二是部门协作,综合治理交通突出问题取得新进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全国客运安全年活动,客运车辆事故同比下降12.9%,重大事故下降38.5%。教育部、公安部开展校车、接送学生车源头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共排查校车7.7万辆、接送学生车14.7万辆,查扣“黑校车”6784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大检查,共排查剧毒化学品运输车9.2万辆,查扣并移送处理非法运输剧毒品车辆249辆。住建部、公安部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专项治理,排查工程运输车71万余辆次,查处工程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161万起。公安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共检查机动车生产销售等企业9283家、安全技术检验机构1563家,依法查处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197家,吊销营业执照30家。

  三是严格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取得了新成绩。各级公安机关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野蛮驾驶专项行动,路面防超速的“降速”行动,夏季防疲劳的“警钟”行动等,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期、重点路段及薄弱环节的针对性管控。全国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28亿人次,同比上升12.9%。因“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