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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天津市水务局   文章来源:天津市水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1
各区县水务(利)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开展 2009 年全国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9〕67号), 定于2009年6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水利实际,现就2009年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如下 :

  一、指导思想: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积极普及安全知识、创新安全文化、强化安全理念、提高全员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

  二、活动主题: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2009年6月

  四、活动内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组织全员职工观看安全生产录像、安全生产知识答卷,并对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考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利用6月14日全市咨询活动日,开展适合本单位的各种安全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各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按照《通知》要求, 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高潮,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要根据水利特点和本单位实际,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治理 ,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要面向水利基层和生产一线,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 ,普及安全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利安全生产“三项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认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水文测验和汛期安全生产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水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另外,要统筹水利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水利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和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三项建设”工作,相互促进、协调推进,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三)采取措施,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积极参加6月14日市、区组织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组织丰富多彩的优秀安全文化产品进行宣传, 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演讲、安全论坛、安全征文、安全展览、安全咨询等多种活动,宣传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通过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深入基层,强化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服务活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应急管理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送到水利基层单位。要继续加强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水利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一要加强对水利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防汛抢险和重要岗位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杜绝违章行为;二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 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进一步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 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书面总结分别于 2009年5月25日、7月5日前报送市局人事处。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