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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3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安全发展氛围,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0〕58号)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39号)为核心,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动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进厂矿、进工地、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家庭,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地、各部门、各类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三深化”、“三推进”为主要抓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2011年6月。
  四、组织机构由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时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性活动。省安监局巡视员刘向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五、活动形式及内容2011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全省性活动和区域、行业性活动两部分组成。
  (一)全省性活动
  1.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湖北省“人保财险”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的通知》(鄂安监发〔2011〕87号)精神,依托省安监局门户网站,采取网上随机出题、网上答题、自动评分、自动排名、自主竞赛的形式,组织全省各级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百题竞赛”活动,由湖北省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具体组织、承办。
  2.安全生产文艺汇演。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文艺汇演活动的通知》(鄂安监发〔2011〕86号)精神,组织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大中型企业创作、排练安全生产题材的文艺节目,经专家评审,遴选优秀节目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文艺汇演,以充分展示全省安全生产战线全体人员团结拼搏、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3.安全文化下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送安全文化产品到基层,推进安全文化“六进”活动,进一步丰富基层安全文化生活,增强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效果。省安监局将继续组织一批安全生产书籍及办公设备,赠送给基层安监部门和企业。
  4. “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以“走进十二五,用责任呵护生命”为主题,组织有关省级新闻媒体,深入基层,采访政府、安监部门、有关企业宣传贯彻落实“两通知一规定”的情况,宣传报道基层安全监管经验和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引导全省上下进一步凝聚安全生产合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5.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征集、编辑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委托有关传媒机构,在6月份集中播发,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6.“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各级工会和团委要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等重点工作,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以矿山、化工、建筑等高危行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组织广大职工和青年踊跃参加“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健康意识、安全防护技能,提高杜绝“三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7.积极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5月30日至6月5日)。通过身边典型事故反思大讨论、举办事故案例展览、播放事故警示教育片、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全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三是参加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3至19日)。通过开展一系列综合及专项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全员应急意识和技能,磨合应急救援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四是参加“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结合全省安全生产文艺汇演活动,从各地推荐上报的歌曲类节目中精选一批安全生产题材优秀歌曲,推荐参加“生命之歌”全国歌手大赛。五是开展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社区建设推进活动。参加“煤矿安全知识竞赛”,组织电影《金牌班长》巡回放映,播放矿难救援电影故事片《人命如天》。
  (二)区域、行业性活动区域、行业性活动由各地、各行业、各部门和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开展。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全国、全省性活动的同时,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六、活动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投入,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别要在认真总结历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基础上,认真谋划组织一批叫得响、影响大、形式新的特色活动,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效。
  (二)协调联动,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中介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的作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围绕活动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这一主题,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两通知一规定”,大力宣传“十一五”安全生产成就和“十二五”安全生产规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要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群发手机短信,在新闻媒体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围绕中心,务求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实现以月促年的目标。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机构和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中央在鄂企业、省属重点企业要分别于2011年5月27日和7月6日前,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的正式文件(附电子文档)报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春华   蒋镐志
  联系电话:027-87366811   87360680
  地址:武昌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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