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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3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1月30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山东省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在此期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各市、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及省管企业同时开展。

三、全省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安全文艺晚会

1、活动时间:6月初

2、活动内容

(1)晚会主题:

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决不要带血的GDP和带血的企业利润”的理念;

②“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价值观;

③“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为主题的“安全山东”行动。

(2)晚会形式:晚会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结合起来,拟请省政府领导出席并作动员讲话;节目内容坚持“三贴近”原则,要求内容新颖、主题鲜明,融知识性、趣味性和艺术性于一体,包括歌曲、舞蹈、曲艺等。省主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形成宣传声势。

3、组织实施:由省政府安委会主办,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省安监局等部门共同承办。

(二)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安全教育行动

1、活动内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大众日报、山东人民广播电台、山东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等省级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和专题,广泛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制作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和手段,加大对“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集中开展全民安全教育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

2、组织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各级政府安委会组织实施

(三)举办以安全宣传咨询日为主的安全警示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

2、活动内容国家确定6月份第一周(6月4日至6月10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市、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人命关天》等警示教育片、发放警示教育光盘、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6月10日咨询日这一天,把警示教育周活动推向高潮。要求全省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延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限和内容,扩大活动效果。省政府安委会领导根据各市筹备情况,参加1-2个重点市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3、组织实施:省政府安委办会同各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实施

(四)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全国开展安全文化周的要求,在全省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作品以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为宗旨,突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形式包括书法、绘画、摄影等,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活动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并筛选部分优秀作品结集出版。

2、组织单位:省安监局

(五)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意见》(鲁安监发〔2011〕16号),广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里将对100个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20个“双十佳”班组、班组长进行隆重表彰,并将“十佳”班组的好做法制作光盘分发到企业,以此推动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的深入健康发展。

2、组织单位: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

(六)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11]38号)和省里的部署要求,积极督促和指导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群众性安全宣教活动,加强社区安全文化环境建设,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社区民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安全生产月”期间,省里将集中命名一批省级安全社区。

2、组织单位:省政府安委办

(七)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在6月份第三周(6月18至24日)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要结合实际,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或演习)。省安监局、省煤炭局、山东煤监局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的煤矿、非煤矿山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在企业普遍开展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省安监局组织全省化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活动。

2、组织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

(八)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省企业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加强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特别是新入厂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把安全技能培训纳入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省安监局将组织两期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培训班。

2、组织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

(九)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活动

1、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省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省安监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互查交流活动和职业卫生督查活动。

2、组织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各市政府安委会

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活动安排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活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在企业内部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全面普查企业安全风险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各种问题和隐患,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40号文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在全省各企业内部普遍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加强班组交流,发挥企业班组、班组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五)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六)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第二次重点行动的重要内容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手机报、公交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开动“安全生产月”宣传公交车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市、各部门、各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方案,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省政府安委会将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4月20日和7月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联系人:王悦军
电话(传真):0531-81792162

电子信箱:zfc606254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