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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安全活动网   文章来源:安全活动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4/23

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的通知

 

桂安委[2012]6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自治区安委办组织制定了《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安全生产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结合区域、领域、行业和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一要严格按本方案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二要有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两个层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对接计划及具体安排。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设区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要在515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办。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工作经验和活动成效写成工作总结,并于715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办。各单位报送的活动总结,要有具体数字,内容要附现场照片,同时,各市县报送的活动总结还需要在本地区开展“六进”活动介绍、企事业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情况,以及其他亮点活动情况。

自治区安委会将适时召开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表彰会议,对在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表彰方案见附件2

自治区安委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监局法规科技处。地址:南宁市东宝路10号,邮编:530022,联系人:罗昭林,电话:0771-2299350

附件1、《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2012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

3、《关于开展2012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1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1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要求和2012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主线,以落实全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重点,以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各种宣传形式为载体,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为手段,以提高企业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标,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发展精神灌输到基层,将安全文化思想传播到企业,推动职工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降低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530630日。

三、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四、主办单位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

五、活动内容

(一)落实国家部署的“一日三周”活动

根据国家七部委的部署,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今年六月份开展以下4项全国性安全生产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9日(星期六),各地要在当地的公众聚集场所组织本辖区有关部门开展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围绕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要求,向社会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向群众灌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向职工讲解事故防范知识。通过免费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播放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片,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动员广大干部群众重视安全,关注安全,自觉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为实现安全生产做贡献。

2.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在6410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选择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企业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同时,可选购各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组织职工观看,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3.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11日至17日,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要求,指导、推动辖区内企业、社区开展安全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在本次安全生产月期间,分别选择1家安全基础较好的企业、社区、学校作为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的试点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采取针对性指导,争取年内至少有1家单位达到安全文化标准。

4.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在61824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通过组织综合预案、专业预案、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能力,查找预案漏洞,分析存在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完善应急体系,提高预案的可靠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时效性。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观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推荐的法制教育电影《生命监管》,收看“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文艺晚会”电视节目。

(二)配合自治区组织“两巡三赛”活动

今年6月份,自治区层面组织开展以下5项安全生产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配合完成:

1、警示教育巡讲活动。为配合国家统一部署的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自治区安委办选择我区近年发生的几起典型事故为说法案例,以部门说法、专家说法、亲历职工谈体会的方式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巡讲活动,推动各地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防范工作。

2、新闻记者巡访活动。为促进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精神,宣传我区的安全生产成就和先进经验,曝光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自治区安委办组织中央驻桂和自治区级12家主流媒体组成新闻记者团深入各地开展集中采访,并以新闻、评论、速写等形式在主流媒体刊载或播放。对其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通过内参形式报告自治区领导。

3、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为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宣传作用,自治区安委办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以动漫、现实等手法,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事故防范、警示教育、亲情叮嘱等内容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开展宣传。

4、法律书画大赛活动。为动员广大干部职工重温《安全生产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相应义务,自治区安委办在《安全生产法》颁布和实施十周年之际,举行全区安全生产法律书画大赛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分别以书法和字画的形式将其内容表现出来,以达到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目的。

5有奖征文大赛活动。为深入宣传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引导广大企业弘扬以人为本的科学精神,教育广大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唤起社会成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自治区安委办决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举行以贯彻落实国发40号文为主题的全区有奖征文大赛。

自治区部署“两巡三赛”活动的具体方案另行下发。“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自治区安委办组织专家对参加“三赛”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比,获得优胜或优秀者将给予表彰。

(三)市县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

各市、县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六进”)活动。前4项要达到“安全文化进万家”目标。具体形式和内容:

1、进企业。这是我区“安全文化进万家”的第一部分。各县(市、区)要组织10个宣传组深入企业宣讲安全文化,内容主要为企业如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职工如何遵章守纪。要求每个组深入10家企业宣讲,每个县不少于80家。宣传组每到达一个企业,要拍摄2张以上照片上报。计划全区完成10000家企业的宣讲任务。

2、进家庭。这是全区“安全文化进万家”的第二部分。各级政府的国资委要组织本级监管的企业开展“家属安全生产叮嘱活动”,由企业动员职工家属向职工送一封安全生产的家书,叮嘱亲人遵章守纪,服从管理。通过对亲人的一声叮咛,送上一份亲情,促使职工为了家庭的完整和亲人免受拖累,以实际行动搞好安全生产。计划全区组织10000个家庭开展安全生产家书叮嘱活动。

3、进农村。每个县(市、区)安委会要组织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电力等部门分别派出宣传组,深入农村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农村建房、农药安全、沼气安全、森林砍伐、防洪防汛、农机驾驶、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每个村至少设立1个宣传咨询点,每个部门至少深入5个村,每个县不少于80个点,全区要实现“安全文化进万村”目标。

4、进机关。全区各级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都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出版一期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黑板报或宣传栏的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耐人寻味,寓教于美感之中。计划全区出版黑板报或宣传专栏的数量10000期。

5、进社区。各设区的市要组织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工会、妇联等部门抽出人员组成若干工作组,深入辖区的所有社区,与社区领导共同召开创建安全社区座谈会,宣讲《安全社区评比标准》,指导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争取3年内达到安全社区标准。

6、进学校。全区各级教育部门要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演讲组深入辖区学校宣讲安全文化。自治区管辖的大专院校,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重点演讲安全生产法律制度;设区市管辖的院校,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重点演讲安全事故防范技术;各县(区、市)管辖的中小学校,由各县教育局负责组织,重点演讲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各级深入巡讲的学校不得少于管辖学校的30%

各市、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级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制定本部门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的具体方案,确保宣传人员、经费车辆、宣传资料和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四)企业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

1、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安全生产月期间,企业要根据本行业生产经营的实际,自编或选购一本安全生产的书发给职工阅读。为配合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读书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职工安全教育读本》等一大批安全文化读物,由企业按需选购。职工读书活动要作为落实国家部署的安全文化周活动内容。

2、看一部安全教育录相。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企业要把组织职工观看安全教育录相片、影视片作为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的内容。为配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全国组委会推荐了《人命关天》等一批录相片作为各地开展职工警示教育的教材,国家安监总局推荐了《生命监管》电影片作为开展安全法制教育的教材。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自行选购并组织影视教育活动。

3、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提建议活动要作为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工会要发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作用,动员职工为企业安全生产献计献策,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要求每个职工至少提出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且被企业采纳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

4、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企业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每个职工要对本岗位或周边的生产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组织整改。

5、搞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月期间,企业应举办一次安全生产轮训。内容可安排最近国家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也可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

6、开一次安全事故分析会。企业要结合全国警示教育周和自治区事故案例巡讲活动,以本行业、本企业近年发生的伤亡事故为案例,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召开事故分析会,深刻反省事故原因,提出事故防范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遏制和杜绝事故重复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及早谋划,尽早部署。今年,自治区安排本级和各地的工作任务非常艰巨。需要认真做好准备,及早谋划,及早部署。我区己经连续两年获得全国组委会评为安全生产月先进省区。但是前面的标兵急驰而去,后面的追兵迅猛赶来,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工作,加快筹备进度。今年自治区不要求各地区搞地方创新,主要是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本方案制定地方、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中旬之前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备案。

(二)保障经费,保证人力。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多,需要调动的人力、物力较大,所需的经费不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保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需要抽调人员的,保证人员按时到位;需要动用车辆、宣传装备的,按时调拨到位。有关部门组织的活动,本级政府要保证必需经费;企业开展的活动,主要负责人要保证必需资金,以确保活动按计划开展。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标是务虚工作,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精神支持和思想保障。但各项活动是务实的,必须严格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一项具体的活动,都要有一个实施方案,要将任务的内容、完成的时限、工作的要求等一一交待清楚,容不得半点马虎。特别是群众性的社会活动,要充分考虑每一个具体细节,务必做到严密、扎实、有序,确保各项活动项项有人主管,事事有人负责,件件落实到位。

四)强化监督,确保效果。各市、县(区)安委会要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指导督促各项活动的开展,及时帮助基层解决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引导基层、企业和社区制定活动方案,策划活动形式,跟踪活动进程,了解活动成效,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生全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市、县(市、区)安委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指导、监督职能,指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参与活动各方形成合力。为确保开展各项活动有序联动,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召开碰头会、通气会、协调会等方式,通报情况,沟通问题,确保上下联动,左右协调,保证本地区、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自治区安委办将开设《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周报》,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通报落实本方案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请各地、有关部门及单位及时将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落实本方案情况、工作经验和突出亮点写成新闻稿件报送自治区安委办。新闻稿件报道的情况作为今年评选安全生产活动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2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评选表彰方案

 

为激励和动员我区各地区、各部门及广大企业深入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部署,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开展,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创先争优。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2]6号),制定本方案。

一、表彰规模

(一)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集体100个;

(二)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185名。

二、表彰范围

(一)在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成效显著的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二)在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表彰方式

(一)评为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的,由自治区安委会颁发奖牌;

(二)评为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个人的,由自治区安委会颁发证书和奖品;

(三)凡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安委会将在全区年度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会议上给予表彰,并在我区主流媒体上公告。各地、各部门和企业要将获奖先进单位和个人列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评选方法

(一)自治区有关部门、中区直企事业单位的评先工作由各自组织实施。各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在组织发动的基础上,按评先条件组织评选,提出本部门、本单位推荐名单及其事迹直接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市将指标直接分配给本市有关部门和县区,由本级部门和各县区提出推荐名单及其事迹,报各市审定后再统一向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推荐。

(三)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推荐的名单,经审核后报自治区安委会审批。

五、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及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按时上报自治区安委办;

2.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召开了专门会议部署工作,拨付了开展活动专项经费,明确落实了活动各方工作责任;

3. 积极参与全国性和全区性重点活动。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的活动与国家和自治区组织的活动紧密衔接,协调有序;

4.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紧扣国家和自治区的主题,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地方特色彰显,职工和群众参与面广,宣传效果明显;

5.有效组织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六进”活动和“六个一”活动,有明确的责任人,任务量化成效显著。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按时上报工作总结和填报《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作为评先的前提条件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为“安全生产月”活动出谋划策,表现出“创新、开拓”精神,有力保证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2.热情投身于“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任劳任怨,全力以赴,表现出“奉献、求实、协作”精神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3.按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有完成任务量化的数据和事迹,成绩突出。

六、组织领导

(一)自治区安委会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厅、广电局、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组成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的组织和审定工作。

(二)各市、县(区、市)也可参照本方案,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评选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结合表彰,向自治区安委办推荐。

七、其他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先质量。

(二)评选工作中,既要看工作表现,更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实际贡献。

(三)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先资格。

(四)各地推荐的先进,要一式两份并按附后的审批表要求上报。其中先进事迹内容要求1000字左右。

 

1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2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推荐表

4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先进个人推荐表

 

                   

 

 

1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序号

         

     

是否成立了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是(   );      否(  

是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是(   );      否(  

是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是(   );       否(  

是否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

是(   );       否(  

共投入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

 

参加警示教育周职工人数

 

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的单位数

 

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的单位数

 

参加公益广告大赛的单位数

 

参加警示教育巡讲活动的人数

 

十一

参加有奖征文比赛人数

 

十二

参加法律书画大赛的人数

 

十三

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及职务

 

 

 

十四

参加“安全生产咨询日”部门名单

 

 

 

 

 

 

 

2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名称

先进单位(个)

先进个人(名)

自治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10

20

中区直企业

5

10

南宁市

11

20

柳州市

9

18

桂林市

8

15

梧州市

6

12

北海市

4

6

钦州市

4

8

玉林市

6

10

百色市

6

13

河池市

7

13

防城港市

4

6

崇左市

5

8

贵港市

5

8

来宾市

5

8

贺州市

5

10

合计

100

185

 

3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先进单位推荐表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主要活动

内容及

成效

 

推荐单位

意见

 

 

 

(盖章)

2012     

 

4

 2012年全区“安全生产月”先进个人推荐表

 

  

 

性别

 

职务

 

所在单位及工作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参加的主要工作及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201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