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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鲁安发〔2013〕8号   文章来源:山东省安监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4/23

各市、县(市、区)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等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七部委《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2013年4月18日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按照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排,结合我省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编制了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各市、省有关部门、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同时开展。
        三、全省性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2日
        2、活动内容:在临沂市举办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日活动。届时,拟请省政府领导率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并参加相关活动,深入到企业一线检查指导工作。省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形成舆论声势。
        3、组织实施:省政府安委会和临沂市政府共同主办,省政府安委办和临沂市政府安委办承办。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
        2、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市、县(市、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6月9日是全国确定的宣传咨询日。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服务,把警示教育周活动推向高潮。省政府安委办领导根据各市筹备情况,参加重点市的宣传咨询日活动。
         3、组织单位:省有关部门  各市政府安委会
        (三)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至16日
        2、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开展第二个安全文化周活动。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举办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公益放映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在市、县(市、区)所在地设立安全文化一条街等。
        省公安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省安监局在全省开展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3、组织单位:各级政府安委办  省公安厅  省安监局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活动内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省有关部门、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和水上运输、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或演习)。
        省煤炭局、山东煤监局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煤矿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省安监局组织全省所有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开展一次停产撤人演练。
        3、组织单位:省政府安委会  各级政府安委会  相关部门
         (五)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行动
        1、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大报道密度,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广泛报道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对“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即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
        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广播电视台、大众网、齐鲁网等省级主流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制作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楼宇电视、公共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设施和手段,加大“三种意识,三种能力”及安全标语、宣传画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宣传声势。
       2、组织单位:省有关部门  各级政府安委会
        (六)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
        1、活动内容:以新近颁布的《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为主,包括职业病防治、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广泛开展知识竞赛活动。5月份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竞赛试题,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并将获奖名单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动员当地民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2、组织实施:省政府安委会主办,省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安委办实施。
        (七)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
        1、活动内容:要求省有关部门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在全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油区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面,并加大资金投入,集中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要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好实施。
        省安监局结合集中执法行动,在全省安监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巡展活动,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2、组织实施:省政府安委会主办,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煤炭局、山东煤监局、省油区办实施。
        (八)开展安全“五进”活动
        1、活动内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其中省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省企业、乡镇(街道)单位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安全社区帮促活动;省总工会和省安监局在全省各类企事业和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以“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团省委和省安监局在全省各大企业、非公企业一线青年职工集体和个人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先行”为主题的争创“青年绿色安全生产示范岗”及“青年绿色安全生产标兵”活动;省公安厅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活动。
       2、组织单位:省政府安委会  各级政府安委会  相关部门
        四、各市、县(市、区)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活动安排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对照规定,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活动形式,树立典型,加强交流,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三反”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来抓,作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分工方案,做到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要厉行节约,活动既要有声势,又要务求实效,把各项活动做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到省政府安委办。要认真总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不断深入。省政府安委会将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5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
        联系人:王悦军  电话(传真):0531-81792162
        电子信箱:zfc606254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