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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采取“五项”措施进一步淘汰煤炭落后产能

作者:福建煤监局综合处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1

一是继续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工作,以全省季度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联席会议为契机,联合国土、煤监、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加快整合项目的有关证照办理。

二是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严格执行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工商局、福建煤监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的《福建省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抓紧报批各县(区)兼并重组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工作效率,适时开展兼并重组工作专项督查。

三是持续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由省经贸委会同福建煤监局对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行“定期考评、动态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与生产许可监管、矿井整合技改、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相结合。

四是加强煤矿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进程,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行为,全面提高小型煤矿生产力水平;切实加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重要制度的落实,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五是进一步完善小煤矿退出机制,完善煤矿整顿关闭的转产扶持、经济补助、就业培训、困难补助等政策措施,福建省经贸委将配套补助一定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