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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监管局 青海煤监局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几点做法

作者: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1

两局始终高度重视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做好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先后制定印发了《重特大事故及较大事故信息报告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工作暂行规定》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紧急信息的搜集、分析、编辑、报送等一系列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对重特大事故及较大事故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局主要负责人是信息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两局在接到较大、重特大事故报告后的2小时内,以《生产安全事故调度快报》形式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办公厅及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应急办报告符合要求的事故信息。

二是接到事故报告后,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将带领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与抢险指挥部负责人建立密切联系,调度、复核事故详情,并尽快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办公厅及信息处、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应急办报告最新情况。

三是值班人员接到重特大及较大事故的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两局领导或节假日带班领导。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在工作日上班或节假日及工作日外值班时间,即呈请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节假日及工作日外期间包括当日带班的局领导)阅示。

四是通过不同渠道获悉发生重特大和较大事故后,除提前开展相关工作外,应按程序跟踪核查、报告处置。如接到事故举报,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五是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对信息要素进行审核,对信息要素不完整的,迅速向有关地区安全监管局跟踪催报,严格查核,并实时报告调度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及时续报。

六是相关业务处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与有关地区安全监管局联系,从专业角度查核事故细节,掌握救援进展情况,及时反映。

七是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局领导随即召集办公室(综合处)、安办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安排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节假日和工作日外,局领导和办公室(综合处)、安办及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立即赶往局总值班室。以上各处室负责人同时通知本处室相关人员立即到岗。

八是局有关领导在听取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等情况的汇报,电话连接现场了解情况、指导抢救工作,研究决定派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等有关问题,审核《生产安全事故调度快报》。办公室(综合处)要迅速将局领导的批示、意见传达到相关处室和人员贯彻落实;各有关处室按照局领导的部署分头落实事故应对措施。

九是接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工作日上班时间交办公室(综合处)登记并按程序运转,其他时间即报告办公室(综合处)负责人呈请局领导阅示,并将局领导批示转有关处室落实。

十是赴事故现场工作组酌情起草事故续报信息,报两局整理上报。相关业务处室要加强事故督导,并酌情起草事故续报信息,商办公室(综合处)上报。

此外,两局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信息督查考核与奖励机制,定期对信息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并根据信息采用率等要素实行量化计分,确定考核等次,并与年底评先评优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