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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1

针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监管存在职责不清、任务不明、责任不确等问题,为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过程安全生产,杭州市安委会详细明确了各单位工作意见和要求。一是建立搬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具体明确安监、工信、环保、公安和质量技监等五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要求加强协调,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搬迁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求从搬迁前准备、搬迁实施及原址拆除三个阶段,分别落实相应安全管理要求和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搬迁周期安全生产。三是落实拆除施工单位安全责任。强调拆除施工必须编制详实的施工方案,建立与业主单位的沟通机制,建立施工台帐,制定应急预案,严格制定拆除操作规程,加强拆除施工现场管理。四是发挥专家和中介组织作用,强调搬迁企业和拆除施工企业编制的危险化学品处置、拆除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聘请专家开展必要的现场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