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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31

一是推进建规立制抓隐患治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经常化;推行“事故隐患整改告示牌”挂牌等制度,促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自主性。二是落实设计诊断抓隐患治理。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化工装置的安全设计诊断,落实化工工艺安全分析,全面把握工艺存在的风险点和危险源。积极试点推行化工行业危险与可操作分析(HAZOP)的应用,增强企业风险辨识能力。三是示范引导抓隐患治理。要求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发挥组织系统作用和技术力量优势,主动高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全省带好头、示好范,做好榜样,发挥引领作用。四是围绕重点抓隐患治理。要求更加注重隐患排查治理的持续提升作用,针对安全设施不规范、安全应急不作用、安全检测不标准的普遍性,抓住夏季高温、台风雨季、雨雪冰冻等特殊阶段性工作重点和重心不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