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安市安全监管局召集全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参加会议,会上传达了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并将《大安市2012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各企业。
会上,大安市安全监管局聘请标准化评审专家,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精神,对照《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要求,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严格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和管理;严格作业现场管理;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建立安全监测等八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