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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组织企业开展查隐患、促安全活动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为吸取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多发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龙泉市市采取三项措施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活动。

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刻吸取杭州友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1.1”和上海农产品批发市场“1.7” 火灾事故教训,组织当地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冬季火灾事故易发的特点,督促企业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充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等。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我市《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沟通,落实安全监管。通过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安全形势稳定。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