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缙云县继续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将这项工作作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部门监管,提升服务引导等多方面的努力,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四个率”明显改善,全年该县累计排查生产经营单位9999家,上报隐患9574项,已整改9441,整改率98.6%。有力地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县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创机制。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体系。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与自身实际,出台《缙云县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职责,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与工作原则,规范隐患排查工作相关措施。深入开展了以建立监管队伍,健全责任体系,制定规章制度,明确操作流程图,掌握排治方法,做好安全台帐为主要内容的工作,并通过各类会议,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在此基础上,该县安委办每季度定期总结全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是强监管。强化部门监管,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效。狠抓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这“四个重点”,做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执法相结合,与企业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企业诚信机制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与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等“五个结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是重服务。加强服务引导,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工作氛围。将贯彻总局16号令等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内容列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培训课程,作为必考项目,同时组织对隐患信息联络员进行培训。通过标语横幅、宣传栏等媒介,加强在主要区域、主干道路等重点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宣传。充分利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动员企业职工、志愿者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出台《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