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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安监局强领导 明职责 抓落实 信访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2012年,台州市安监局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认真开展信访工作,成效明显。 全年共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件共计36件(其中:省安监局批转17件),现已全部办理结案,结案率达100%。全年无重复上访、进京上访,无因处理不当而发生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无因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而发生非正常上访事件。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调整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将信访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由局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开展专题研究,及时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安全生产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工作逐级负责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处室联动,形成了信访工作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是突出重点,真抓落实。注重抓信访工作的重点,突出重点时段的信访工作,在春节、国庆、十八大期间等敏感时段,逐项落实监管任务,并实行每日一报,采取多种措施,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清除。突出重点事件信访工作,对群从反映的涉及公众安全问题的信访件,坚持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初电的一次办结率;对死亡或群死群伤事故,责成相关处室立案查处,力争给受害者家属一个明白交待。突出重点积案信访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局实际,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2年8月1日至12月20日,在全局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并制定了《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化解信访积案活动实施方案》,督促有关处室及时化解了一批滞缓在手中的信访件。

三是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修订了《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访办理工作制度》,明确各处室职责,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增加了信访复查复核制度,重要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制度,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等制度,规定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作为领导信访接待日,每个领导轮流安排接待,同时由相关处室派人协助,做好信访记录工作,明确了对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由市局领导包案,对局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由局副职包案。同时,进一步理顺信访关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信访人进行回复,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是落实人员,强化保障。实施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制定《台州市安监局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制度》和《台州市安监局信访工作领导接待日安排表》,确保能对重大的信访事件由主要领导亲自接待。在全市安监系统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信访网络,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市局在成立安全生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分管领导负责信访综合协调工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其分管处(室)承办的信访工作负直接责任。在县(市、区)局设立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联络员。各县(市、区)安监局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个科室,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信访工作。在乡镇(街道)实行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员制度。各乡镇(街道)指定一名以上工作人员作为安全生产信访信息员,主要职能是分析本地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形势,掌握安全生产信访信息。按职责要求参加信访事项协调会,及时到现场处置突发性信访事件。加强信访工作的投入,保证工作经费和设备,将小会议室作为领导信访接待日专门场所,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