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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 坚决防控火灾事故隐患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杭州友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1.1”火灾事故敲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警钟。为深刻吸取该起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舟山市迅速下发《舟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组织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舟安〔2013〕1号),狠抓“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控火灾事故隐患。

一是立即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 。要求各企业单位要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的主体责任,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是否良好、灭火器材是否充足、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通畅、防火巡查检查、员工教育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是否落实等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切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对一时无法整改的事故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并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组织辖区内企业、行业企业或监管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履行好监管责任,对企业事故隐患大检查开展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门检查。

二是突出检查重点,增强火灾事故隐患防控的有效性。在检查对象上将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医院、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人员密集的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和场所突出出来,同时要求,对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对久拖不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是科学研判,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及时对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加上春节临近,企业生产、经营进入旺季,设备超负荷运转,职工加班加点等导致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的情况作出研判,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好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检查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认真分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对当地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跟踪检查,防止养痈遗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