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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煤监局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地方政府落实监管责任

作者: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文章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5

2012年,内蒙古煤监局认真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格局定位,通过多种方式履行对地方政府的监督检查职责,不断加强协调合作,增强了工作合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一是开展联合执法,全年与自治区煤炭工业局组织开展联合督查4次,现场检查煤矿112处,查出各类隐患657条,其中重大隐患12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处,责令停止建设煤矿3处,罚款440万元。各分局也都定期与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最多的呼伦贝尔分局全年开展联合执法16次,其他分局开展4次。二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年共召开联席会议37次,及时通报了监察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并邀请旗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参会,听取汇报。三是下达建议书,就监察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送达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建议书,督促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仅鄂尔多斯分局全年就下达建议书22份,突出了“国家监察”,确保了工作合力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