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内容
最新内容
您现在的位置: 安全生产月 >> 活动方案 >> 正文

江苏省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苏安办〔2016〕34号   文章来源: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5/11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进一步创新理念、方法、手段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律法规,普及知识常识,弘扬安全文化,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努力压降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6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重点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各市和县(市、区)负责同志通过广播电视讲话、作专题报告、发表署名文章等形式,推动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二是结合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开展谈安全、话责任、抓落实主题征文,推动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三是成立由安全专家、监管监察干部、企业负责人等组成的法制宣传讲师团,开展送安全生产法制进基层活动,集中宣讲新《安全生产法》、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技能知识,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安意识和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二)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领导赴各地调研督导咨询日活动。二是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要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开展在线访谈、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开展企业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各类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通过橱窗、展板、宣传栏,公布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等,落实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与媒体合作,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目标,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四)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地区要结合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选树先进典型,层层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和塑造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好作风、好形象。

(五)举办安全文化精品网上传播展阅(映)活动。集中组织开发安全文化宣传资料,通过免费赠阅、网上展示等形式进行推送。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将择优向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推荐上报安全文化精品力作,以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

(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为素材,制作推广警示教育宣传片等资料。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展、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专题研讨等,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办要积极向中央电视台《生死之间》栏目推荐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素材,剖析事故案例,分析事故原因,汲取事故教训,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

(七)开展新闻采访活动。开展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江苏行活动,统筹做好安全隐患曝光、典型经验介绍、科技兴安宣传等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新闻采访专题行活动,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同时,切实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做客网站等方式,公开发布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等内容,促使全社会更加关注、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八)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要认真组织评估、总结和宣传,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演练优化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实战能力。

(九)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动员组织企业职工、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并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办会同省总工会开展第二届全省职工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主体的积极作用。

(十)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会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有关行政部门等单位,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安全合格班组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传统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工作机制,科学谋划,有序推进。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负责。充分发挥与宣传部门的合作机制作用,共同制定活动宣传报道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责任落实,保障活动深入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突出省市联动、部门联动、媒体联动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要在机场、车站、码头、市民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丰富路径,拓宽公众参与安全生产渠道,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围绕主题,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加强与媒体的联动合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构建广电媒体、纸质媒体以及新媒体并重的多元立体宣传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强磁场。

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信息的整理、收集、报送,及时总结上报好的做法和经验。江苏安全生产网、《江苏安全生产简报》《江苏安全生产》杂志、江苏安监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云平台等将进行全媒体的宣传推广和多平台的及时推送。请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文件和电子文本)分别于516日和7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7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李守标、王娟、叶雯。

电话:0258555438585479332(带传真)。

电子邮箱:aqy_aj@js.gov.cn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花园路9610室。

邮编:210042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53